关于调整GSM用户和小灵通用户短信标准资费的公示

  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《取消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通[2008]340号)文件相关要求,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公司GSM用户和小灵通用户发送网间点对点短信标准资费由0.15元/条下调为0.1元/条,调整后点对点短信不区分网内网间,统一为0.1元/条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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